标题:
请各位会员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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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bamelodyby
时间:
2006-10-8 00:15
标题:
请各位会员注意
希望各位会员发帖回帖不要出现"讨厌","非好感","垃圾"等词语
原因不用多说了吧
至爱是个音乐论坛
存在N多歌手的粉丝
这里虽然言语自由
但请不要出现涉及伤害他人偶像的言语
希望大家都能够换个角度来考虑
因为某句话或某个词而引发争执的事随处可见
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偶像被人拿来"说事儿"
既然论坛是公共的地方
就表达公共的喜好就好
至于个人的厌恶
放在心里就好
也不是要你假装去喜欢他/她
真的讨厌就当路过好了
希望大家都当有素质有水平的粉丝
论坛里的人和和睦睦的
这是我们最希望看到的
不过
如果以上事情发生
发现一次扣除魅力10点
发现两次封ID处理
[
本帖最后由 bamelodyby 于 2009-4-3 03:46 编辑
]
作者:
guitar-flk
时间:
2006-10-11 10:58
从不做那样的事,坚决遵守!
作者:
willian999
时间:
2006-10-11 22:58
不喜欢我就不回贴了
作者:
todhy
时间:
2006-10-12 07:08
也是
自己不喜欢的,说不定是人家喜欢的
所以要是不喜欢就放在心里,不要说出来
作者:
vonvon
时间:
2006-10-12 14:57
还有就是回帖的时候
碰到过好几次,连着好几帖几乎每个帖的内容回复都是一样的,只差没有刷屏了...
我觉得这种也应该算是不合格的吧?
希望大家也能注意下!
作者:
bamelodyby
时间:
2006-10-12 16:38
VV说的那种情况直接视为灌水
不用客气
往死里扣
作者:
willian999
时间:
2006-10-12 20:24
bamelodyby好像很喜欢用舌头舔的动作啊,呵呵
作者:
bamelodyby
时间:
2006-10-13 03:00
我是先喜欢那个人才喜欢那个动作的///////////
作者:
yuanlengzi
时间:
2006-10-16 10:12
萝卜白菜 各有所爱 肤浅的道理谁都知道
道理要遵守 遵守才能和睦 和睦才能发展 发展才能繁荣
愿论坛越办越好
作者:
200250783
时间:
2006-10-19 20:51
绝对遵守
哇哈哈~~
作者:
EnjoyMusic
时间:
2006-10-20 02:34
....
说的也是`
如果遇到自己不喜欢的贴`
也不用回了`
免的到时候误会`
作者:
lictor
时间:
2006-10-25 13:30
是啊.
如果遇到自己喜欢的音乐或者是音乐类型当然要支持下了.
不喜欢就.
听听..
作者:
EnjoyMusic
时间:
2006-10-30 11:55
对咯`
嘿嘿`
反正就是支持啦`
作者:
lichuan0620
时间:
2006-11-19 13:25
说得对!你不喜欢还有别人嘛
作者:
denghaoo
时间:
2006-11-21 22:39
各有所好,不爱拉倒
不要对别人指指点点就要
作者:
xxchrisy
时间:
2006-11-22 20:06
不喜欢就不听呗。。犯不着说别人坏话不是?。。。
[
本帖最后由 xxchrisy 于 2006-11-22 20:16 编辑
]
作者:
键盘上的双手
时间:
2006-11-29 12:56
说不喜欢而已,也没罪吧~~只要不要贬低对方就好了嘛。。。。
作者:
ks6761
时间:
2006-12-8 22:03
我不会那样说的。。。至少说的婉转。。。
作者:
green
时间:
2006-12-11 16:40
en ,zhi chi :)
作者:
风中幻想~
时间:
2006-12-17 13:32
好吧,我管住我的手.....
作者:
oliverxk
时间:
2006-12-31 07:30
呃....
如果扣了分能否通知一下那个人?
我好像被扣过了,但根本不知哪里错,想改好也不易啊!
^_^
作者:
fengkeyan
时间:
2007-1-7 19:26
恩```严格遵守````
作者:
vonvon
时间:
2007-1-8 17:02
QUOTE:
原帖由
oliverxk
于 2006-12-31 07:30 发表
呃....
如果扣了分能否通知一下那个人?
我好像被扣过了,但根本不知哪里错,想改好也不易啊!
^_^
一般这种情况都会通知的,可能是忘记提醒你了吧?
如果你有疑义,可以举报哦~ 呵呵,可以去历史数据里查的!
作者:
totoo
时间:
2007-1-9 11:55
萝卜白菜 各有所爱~~~~支持ING~~~
作者:
xscsp
时间:
2007-1-17 19:02
听从管理员的 密令````
作者:
galliano
时间:
2007-1-18 01:41
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!!!
坚决遵守!!!
作者:
寂静山林
时间:
2007-1-25 19:02
老大说的在里,支持!!!
作者:
月光花
时间:
2007-1-28 13:43
那么水的回复,我是从来不做的。啦
作者:
LJ-wen
时间:
2007-2-11 01:01
絕對要支持!!!!!!!
作者:
ariel-he
时间:
2007-2-24 15:05
不喜欢就不回呗
的
作者:
maoaurora
时间:
2007-3-1 20:26
终于注册到了呢:)绝对遵守!西西~~
作者:
kevin_1020
时间:
2007-3-2 13:28
恩,支持支持,了解 了解,本人向来只会一个字————顶!
作者:
sam_chueng
时间:
2007-3-23 09:31
呵呵,好歌有好报!!
作者:
judithh
时间:
2007-3-24 14:46
好的 ,以后会注意的
作者:
hellfireangel
时间:
2007-3-26 00:30
新人刚来...报道一下...顺便看看规矩....
作者:
lemongirl
时间:
2007-3-31 00:50
在这里的访客应该都算是文雅的吧,不会出现太离谱的事吧?
作者:
kuker
时间:
2007-4-1 02:15
好吧!对于不喜欢的不回就是了。
作者:
bensonmdy
时间:
2007-4-2 08:22
谢谢老大 ......
作者:
乔乔
时间:
2007-4-11 19:38
恩~~~~~~~~~说的是!
人都需要尊重!
作者:
kunz123
时间:
2007-5-2 23:14
坚决不这样做``````
作者:
深水幽蓝
时间:
2007-5-16 18:51
本来论坛就是大家信息交流地方,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,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,能互相交流也是一种缘分。
作者:
gnrock
时间:
2007-5-17 16:23
QUOTE:
原帖由
bamelodyby
于 2006-10-13 03:00 发表
我是先喜欢那个人才喜欢那个动作的///////////
能告诉我,那人姓甚名谁么?
好有趣啊....
作者:
口丁口丁米唐
时间:
2007-5-21 18:13
嘿嘿~~~我是守法的好公民!
作者:
ladaobani
时间:
2007-5-26 12:05
明白了。小弟我一定会
遵守规则的。带着一颗感谢的心来下载音乐的。
作者:
果冻酋长emir
时间:
2007-6-2 16:55
受教了
和谐第一~~和谐第一~~和谐第一~~
作者:
斗大的尘
时间:
2007-6-19 11:58
相信大家的素质啊,我也要管好自己
作者:
xiaoxiaode
时间:
2007-6-19 22:15
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,要组织就是管理纪律的.不讲文明的,扁他!
作者:
no1deganjue
时间:
2007-7-1 09:33
那样说的都是没文化的
作者:
stanleyfog
时间:
2007-7-6 19:56
一直默守着规则 哈哈 支持下论坛发展 哈哈
想知道如何提高阅读权限
作者:
readyforwhat
时间:
2007-7-16 00:20
版主说得好啊!
偶们要遵纪守法哈
作者:
yesman
时间:
2007-7-19 20:14
举四肢支持,我们是来听歌的,不是来掐架的
作者:
nathanielvon
时间:
2007-7-19 20:15
原来这样啊~~~~~~~~~~~~~~~~~
作者:
nathanielvon
时间:
2007-7-19 20:19
怎样还原到原来那样啊??
作者:
nathanielvon
时间:
2007-7-19 20:21
负的也有的吗?>??
作者:
深海的声音
时间:
2007-8-1 23:39
恩,这个版规好。论坛毕竟也是公共场所的说
作者:
kikea
时间:
2007-8-3 06:56
非常明了。以后我会发言多几个屁眼的了你妈的,ZHEN SHI MAFAN FUCK U
作者:
youngxp
时间:
2007-8-4 09:14
谢谢论坛里有这样的规定
作者:
blasky
时间:
2007-9-2 08:13
是的,好的音乐论坛都是兼收并绪的,不喜欢就绕道好了,何必说伤害别人心情的话呢~
作者:
$lim$hady
时间:
2007-9-9 15:30
尊重他人
我们都会照做的~
作者:
大将军
时间:
2007-9-10 08:26
我都没说什么你就把我的分扣了,什么狗屁论坛去死吧!
作者:
音乐狂飙
时间:
2007-9-10 13:11
QUOTE:
原帖由
大将军
于 2007-9-10 08:26 发表
我都没说什么你就把我的分扣了,什么狗屁论坛去死吧!
扣分原因
http://www.needpop.com/viewthread.php?tid=48722&extra=&page=3
作者:
ccxxyy
时间:
2007-9-13 14:39
对那些不讲文明的人就是不能客气的。
作者:
vica
时间:
2007-9-16 16:19
支持!各种各样的音乐都有,你不喜欢不代表它就不好。你可以不喜欢,但不能诋毁它。
作者:
影子冷锋
时间:
2007-10-22 22:42
一定不发那些东西。。。。
作者:
┽原聲帶
时间:
2007-11-19 18:33
......收到...
絕對遵守
作者:
freshman
时间:
2007-12-5 19:49
坚决遵守
作者:
aq4120
时间:
2007-12-9 00:59
本人一向都会支持别人的劳动成果的
作者:
lylyly5211
时间:
2007-12-23 19:41
QUOTE:
原帖由
guitar-flk
于 2006-10-11 10:58 发表
从不做那样的事,坚决遵守!
相当赞同,我也是啊!
作者:
barryfeng
时间:
2007-12-26 15:30
支持!口水战真的没意思!
作者:
hdm003
时间:
2008-1-3 09:45
谢谢,楼主,小生知道了
作者:
lqwwoainibama
时间:
2008-1-6 23:19
一个算是新人来这里学习了,非常支持。希望我们的论坛越来越好
作者:
skip24wh
时间:
2008-2-2 11:10
俺是新人。。。崇拜至爱好久了。。坚决遵守。要不白来了~~嘿嘿~~
作者:
sennacherib
时间:
2008-2-6 16:02
一向回帖都很用心的~
作者:
ruana
时间:
2008-2-16 20:22
一定遵守
我是新来的
作者:
cbybing
时间:
2008-2-19 22:58
坚决拥护论坛条例~切实遵守规章制度
作者:
cysky
时间:
2008-2-20 10:19
发表时间: 2008-2-18 10:54
所在论坛: 『缤纷帖图』
所在主题: 大小姐金莎来大马演唱的照片[13张]
评分分数: 音乐魅力 -300 点 / 现金 -100 音乐币
操作理由: 贴图区刷版3页
我还没有搞懂什么叫“贴图区刷版3页”,就被扣了那么多音乐魅力,实在是有点莫名其妙。能否给个明确的答复,否则下次怎么避免呢?!
作者:
散漫格調
时间:
2008-2-20 12:25
标题:
回复 #76 cysky 的帖子
就是满版都是你的回复
那样叫做刷屏
绝大多数论坛都是不允许的
作者:
荷露雪
时间:
2008-2-21 13:01
哈哈,遵守遵守,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歌手,坚持自己喜欢的也不去诋毁别人的偶像嘿嘿
作者:
jerryzhao1116
时间:
2008-2-29 19:45
嗲的~~~
作者:
zhiii
时间:
2008-3-15 19:56
应该……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……
作者:
l9527
时间:
2008-3-20 20:29
舔舌头的那小子 很搞~
作者:
iwantall
时间:
2008-3-21 18:53
一定遵守!音乐无国界,无时空!
作者:
linkinparkfs
时间:
2008-3-21 22:13
这个我想有一定的道理,作到不难!
作者:
改变
时间:
2008-4-3 03:26
一定遵守规定!!呵呵!!
作者:
veaty
时间:
2008-4-16 11:01
遵守版规这是当然,BUT论坛里怎么找不到FAQ呢,好多问题都不大明白,像级别划分,权限,音乐币。。。。。。
作者:
huanyi339
时间:
2008-4-25 15:55
做一个具备良好素质的音乐粉丝!
作者:
DJ嘉嘉
时间:
2008-4-27 19:00
是,每个人都有自己爱的,不要强迫他人,只需要照顾好自己。
爱的就说,不爱的保持沉默!
作者:
flyhighyazi
时间:
2008-5-4 15:05
.....偶是文明人....
作者:
Continue8507
时间:
2008-5-11 13:01
上次来的时候说我注册时间不满1小时不许发言,这次总该OK了吧
HOHO~~华丽丽的第一贴~~
偶会谨记斑斑的教诲滴
PS:偶索新银,8许欺负偶~~~
作者:
zhounballen
时间:
2008-5-27 11:49
绝对遵守
哇哈哈~~
作者:
kan.yuan
时间:
2008-5-30 12:41
支持。。。感觉真要不喜欢纯当没看见不就行了。。。没必要非得上去发泄番
作者:
尛末◆
时间:
2008-6-3 07:17
祝坛子越来越火~~~~~
作者:
wite87
时间:
2008-6-24 23:23
知道了,一定遵守,我就是已经被扣了,好后悔
作者:
wqkz14753
时间:
2008-7-8 15:50
恩恩...
我一定會好好遵守大大所說的喔!
這樣大家才能共同有一個好的論壇.
作者:
天悠
时间:
2008-9-4 00:02
做优质的音乐爱好者!
作者:
djhenry
时间:
2008-9-4 17:10
我也坚持遵守
绝对不诋毁音乐
作者:
klsim85
时间:
2008-9-27 01:37
这是当然的啦。。。我可不想被扣分噢。
作者:
zuanjingye
时间:
2008-10-2 23:51
无规矩不成方圆,好。有力度
作者:
转身之前
时间:
2008-10-18 20:02
谨尊楼主教诲
音乐本身就是无国界的
而且每个人品味也不同
作者:
friday
时间:
2008-10-19 15:48
我绝对会是一个有水平的粉丝
坚决遵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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